现将初审结果进行公示(按考生准考证号排序),公示期6天。本公示名单发布后,对初审结果有异议,请在2018年4月16日16:30前(周六、周日除外)电话申请复核,逾期不予受理。申请复核需要登记考生姓名,考号,学校,身份证号;申请信息更正需于2018年4月16日16:30前到沈阳市数学会秘书处现场提交考生身份证或学生证复印件。复审最终结果将于初审公示期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。
联系电话:024-31999833
地址: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南街34号五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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